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
高校畢業生是寶貴的人才資源,是基層工作的生力軍。為深入貫徹《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浙委辦發〔2017〕46 號)精神,切實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鼓勵高校畢業生來溫求職就業
(一)實行路費補貼及免費短期住宿服務。有條件的地方要積極創建大學生驛站,為畢業 2 年內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免費短期住宿、就業指導、崗前培訓及崗位信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形式,鼓勵社會機構為高校畢業生求職提供一定的短期住宿服務。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學費減免、困難補助、勤工助學和社會資助等貧困學生首次到溫州擇業的,在大學生驛站進行登記后被我市企業聘用并繳納社保的,憑身份證和畢業證書可給予個人一次性路費補貼,標準為本省的 200 元、華東地區(本省除外)的 500 元、華東地區以外的 800 元(出發地為生源地或畢業院校地)。(詳情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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